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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及《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经文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委评审,拟推荐2013级研究生李思瑶、姜伟杰参与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9月24日——2015年9月28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53-6511190,或到文科楼322室找孙老师。
文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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