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日,我院2016级秘书学专业学生孙铭泽,与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在学生公寓发生争执,继而引发肢体冲突;2018年3月8日,我院2015级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韩叙与经济与管理学院一名学生在学生公寓发生争执,继而引发肢体冲突。
为了严肃校纪,构建和谐校园,根据《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四章第八条第一款,结合文学院实际情况,年级辅导员处理意见,经文学院学生纪律处理工作委员会审慎研究做出下列处理决定:
给予2016级秘书学专业学生孙铭泽、2015级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韩叙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处分,作出书面检查,深刻反省。
文学院党委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