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6年9月20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按照具体评定要求和相关规定,文学院成立了国家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工作。评审中,向全体学生公布了评审办法和评选名额,严格评审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我院现已完成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内容附后。
2023级:付珩
2024级:张嘉怡 仲琪
2025级:程楚淇
公示期: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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